杜威之【經驗與教育】
— 黃夏成 —
約翰•杜威(John Dewey,1859年10月20日-1952年6月1日),美國哲學家和教育家,反對傳統的灌輸和機械訓練的教育方法,主張從實踐中學習,提出教育即生 活,學校即社會的口號。其教育理論強調個人的發展、對外界事物的理解以及通過實驗獲得知識。
杜威的經驗哲學有兩條主要原則:經驗的連續性(continuity)與經驗的相互作用(interaction)。
從美國到台灣的在家教育,實踐信仰都是核心的價值,強調信仰的個人化和生活化,而不落入家族性宗教的儀式。由聖經朗讀的識字,聖經營的字句查考,敬拜讚美的學習,營會中的服事以及少年約書亞的那羅服務隊,都在滿足以上兩大經驗原則。
腦神經科學已經證實,人類的經驗以化學脈衝和神經鏈方式,儲存在不同的腦部,隨時等待被提取使用。
杜威指出,從本質上來說,教育是一種社會化的過程,因此,對教育而言,社會控制和個人自由,是兩個非常重要的議題。
教育活動或遊戲,都有其流程、制度或規則,這些狀態就是一種因情境所需要而形成的社會控制,是有益於學習的,但是要按照孩童的成熟度來調整控制的鬆緊程度。
教育的最終目的是讓人在各種情境中,能獲得適切的個人自由,去扮演合宜的角色,以滿足社會化的功能。
孩童必須要有個人自由才會健康的成長,但是如果對自由沒有適度的限制,又無法培育他們的理智行為,所以一定的秩序和權威是必要的。
學校的強制性流程,對孩童的社會控制產生過大壓迫感,對個人自由又形成強烈的限制性。
在家教育的形式,在這兩者之間提供了平衡的機會,在具彈性的學習計劃中,既有一定的規範又可以滿足個人化的需求。